对重点人员采取的管控措施有重点人口管理规定:一、是实行跟踪管控。二、是实行定期见面。三、是实行动态研判。四、是实行风险评估。结合日常工作,通过网络信息和实地调查,掌握重点人员就业状况、交往人员、经济来源、居住处所、活动轨迹等情况,对重点人员是否有到区、市和进京上访、违法犯罪迹象作出评估,对有异常行为的重点人员,及时列为高危人员管控,作为重点关注对象。
重点人口是指有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治安嫌疑,由公安机关重点管理的人员。重点人口管理是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对危害活动嫌疑的人员实施重点管理的一项由内部掌握的基础工作。下列人员应当列入重点人口管理:1、因矛盾纠纷激化,有闹事行凶报复苗头、可能铤而走险的。2、因故意违法犯罪被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五年的。3、吸食毒品的。
被公安局列入重点人口管理了,什么时候能消除?
法律没有规定重点人口的解除期限,由各派出所灵活掌握,当公安人员判定你已经没有危害嫌疑的时候就可以消除了。
重点人口不会影响你任何活动,只是遇有重大案件发生时,派出所会首先排查重点人口,在日常工作中对重点人口比较留心。因此,如果不犯案的话,不用顾虑这么多。
《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规定》
第三条 有下列行为嫌疑的人员应当列为重点人口:
(一)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嫌疑的。
(二)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嫌疑的。
第四条 下列人员应当列入重点人口管理:
(一)因矛盾纠纷激化,有闹事行凶报复苗头、可能铤而走险的。
(二)因故意违法犯罪被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五年的。
扩展资料:
公安局对列入重点人口撤消的流程:
1、各派出所民警按照公安部的《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规定》逐人整理列管、撤管材料,填写《派出所工作对象信息登记表》。
2、对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嫌疑的重点人口的列管与撤管,经派出所领导审核后,报县公安局审批,报市公安局备案。
3、其他重点人口的列管与撤管,由派出所领导审批,并报县局户政科备案。纳入视线的人员由责任区民警按县局统一下发的《纳入视线管理对象登记表》填好,交派出所领导审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重点人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