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二、院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168号
三、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院性质:湖南省教育厅直属高等院校
五、办学性质:公办
六、学院概况: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系湖南省教育厅直属高等学校,与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两校共建,资源共享。学院从80年代初期开始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教育,积累了丰富的高职高专教育办学经验。学院位于长沙芙蓉南路,毗邻湖南省政府和中南大学铁道校区,周边社会治安和人文条件好,学习氛围浓郁。学院内部环境优美,是湖南省“文明高校”和“园林式单位”。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专职教师256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和高级职称的133人,占专职教师的52%;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98人,占专职教师的38%。学院教学设施设备完善,建有宽敞明亮的教学楼、图书馆、实训中心、实验室、办公楼和多功能的学生活动中心,建有省内高校一流的体育艺术馆、运动场和功能齐全的学生公寓、食堂等,为莘莘学子提供了求学深造的有利条件。
学院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办学理念,始终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致力于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实际应用能力和发展创新能力,始终把教会学生做人与做事有机结合起来。
七、招生计划:
2010年我院招生计划为2470人,面向湖南、江西等8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八、招生对象:
招收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考并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
九、录取原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颁布的当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实施招生工作的“阳光工程”。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志愿优先、总分优先的原则录取。
3、因计划和分数原因出现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填有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执行各省市的照顾加分政策,加分考生可凭加分后的成绩投档,降分则执行各省高招有关照顾政策。
5、录取无外语语种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联考或其它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成绩达到省划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十、录取信息反馈:
1、发放录取通知书。
2、在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上发布录取考生名单。
网址:( )
十一、三年制高职收费标准:(元/年)
1、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