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节放假时间安排为:2月11日(星期四)至2月17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腊月廿六)、2月20日(星期六,正月初九)上班。
法定节日是12—14日,在这三天,如果劳动者因为工作需要继续工作的,就应该按照他本人工资的三倍来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整个春节7天期间都不休息,另外的4天因为是借用的双休日,那么在这4天工作,如果不能倒休,就应该按本人工资的两倍来支付加班费。
根据有关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 21.75 天折算,即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 =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200%。根据上面的计算方法,只要确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就可以确定加班费。
学会特约研究员 苏海南:按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应该是全口径的,你本人如果一个月是3000块钱,那么按照21.75(天)得出每天的工资额,以这个来做基数;有的如果本人的全部工资中间基本工资或者叫岗位工资占了大头,以这个做基数,有些企业是这么做的,还有按照劳资双方商议的一个平均值来做基数;第三种,以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做基数。总之,支付加班费的基数最下限是一定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最好是要完完全全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应该是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除以21.75天,或者按日来支付工资的,应按照日工资做基数来支付加班费。
以北京为例,按2020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计算,春节期间,在岗7天最少可以拿到1718.5元。
虽然有加班费,但毕竟是假期,因劳动者拒绝加班而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某咨询公司的软件工程师因拒绝公司春节假期携带电脑回家工作的要求被开除。经劳动仲裁,劳动者获赔19.4万元。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后被驳回,目前判决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