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5年,我国开始推行的汉字拉丁化。 当时,著名的意大利天主教耶稣会传教士利 玛窦用拉丁字母为四篇汉文注音,一直流传
到现在。鸦片战争以后,用外文字母拼汉字 的《圣经》字典在我国越来越多。
我国第一个为汉字注音的是近代著名语 言学家章太炎。
他以古汉语为依据,找出一
些符号为汉字注音,这就是1913年读音统一 会制定的《注音字母》,1918年,中国教育部
正式向全社会公布。后来的近40年的时间 里,国内编写的字典,均采用《注音字母》注 音。这是我国最早的汉语拼音。
1956年2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公布 了我国第一个汉语拼音方案的草案。
1957年 12月11日,《人民日报》刊载了《汉语拼音方
案草案》。这一方案(草案)的公布,是对 1605年以来300多年间汉语拼音化运动的
总结。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人大五次会议
正式批准《汉语拼音方案》。1979年6月15 日,联合国秘书处发布文件,决定“采用‘汉语 拼音’的新拼法作为在各种拉丁字母文字中
转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名和地名的标准。
”
目前仍在使用的《汉语拼音方案》,拼法 科学,严谨,符合国际习惯。但它毕竟只是一
种拼音工具,绝不能用它来代替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