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意见是在其满一年预备期后,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并报党委批准。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延长预备期。下面简列两份考察意见的内容做参考:
一、 xxx同志在预备期间内,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基本路线、科学发展观,更加深刻的理解了党的性质、宗旨、纲领,以及党的指导思想,提高了自身的理论高度。
同时,该同志能够认真履行一名党员的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并能够按时认真的完成党组织分配给他(她)的任务,已经能较好的在群众中做好宣传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该同志能够执行党的方针决议。并以全心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去完成每一项工作,在学习,工作,各个方面中都能起到良好的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受到好评。
对于自己的不足该同志能够正确面对并及时提高,始终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要求进步和提高。
该同志已符合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的要求。
二、 xxx同志在预备期间内,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基本路线、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同时,该同志不断革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与党的路线方针保持高度统一提高了自身政治素质。
在学习和生活中,该同志严格要求自己,并取得一定的成绩,在各个方面都起到了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该同志能够认真履行一名党员的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并按时完认真的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在工作实践中,该同志能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踏实的去做好每一项工作,积极帮助同学,赢得同学的广泛好评。
对于自己的不足该同志能够正确面对并及时提高,克服入党前存在的缺点,努力进步,始终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该同志已符合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的要求。
预备党员的考察期是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在考察期的一般工作流程是:
1、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
2、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
3、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
4、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
5、综合政审结论;
6、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
7、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
8、党总支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