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职单招招院校招生计划招简章

考试辅导2022-04-25 21:05:14佚名

2021河北高职单招考试招生须知

单招一般指单独招生。单独招生是教育部为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2021河北高职单招考试招生须知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招生对象、院校及计划编制

(一)招生对象

2021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对象为已通过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

依据学校申请情况,2021年实施高职单招的院校共计72所(见附件)。

(三)招生计划

2021年高职单招采取统考计划和对口计划分开编列的方式进行。各单招院校单列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低于本校2020年专科(高职)招生总计划的60%,具体计划数额由院校自行确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各单招院校计划总数经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后,不再做调整变更。要严格执行单招计划,禁止超计划录取,对超计划录取的学生,省教育考试院一律不予备案。

(四)招生简章

各单招院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制定本校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明确办学性质、招生专业、招生总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可在单招报名结束后再行制定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核)、成绩要求和录取规则等相关内容。各高校制定的简章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要求,除国家规定的军事、国防、公共安全、飞行技术、人民武装、地质、矿业、航海、轮机等专业外,其余专业不允许限制男女;除发改委批准的收费项目外,学校和企业不允许另收培养费。

承担组考任务的牵头院校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试实施方案(应包含组织机构、报考缴费、命题、考试时间、考试形式、评卷、成绩复核、违规处理、志愿填报、录取安排、联系方式等内容)。各单招院校于2020年12月20日前将招生简章(一式四份)报至省教育厅,各牵头院校将考试实施方案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时报送电子版,经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二、考试组织

(一)按类实行联合考试招生

2021年我省高职单招专业划分为不同的考试类,实行院校联合考试招生。各牵头院校负责本考试类的报考缴费、命题、组考和录取工作,相关招生院校共同参与实施,考试成绩供本类别所有单招院校录取使用。各考试类牵头院校由本考试类全体高校推选产生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考试类所涵盖的具体专业由牵头院校确定。各考试类牵头院校应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共同做好高职单招各项工作。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