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结合东北石油大学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原则,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择优选拔,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统筹管理,审批复试及录取办法,指导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组、网络技术保障组、舆情监控组、监督检查组,共同开展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各学院(部、中心)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成员可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学院纪检委员、辅导员担任,原则上应为3-5人。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招生工作实施的监督、检查及违规处理,负责受理考生举报与投诉,并对复试工作中营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三)各学院(部、中心)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可由院长(主任)或负责研究生教育的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可由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组成。
复试工作小组主要责任有:
1.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
2.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成立一个或多个不少于5名专家和2名秘书在内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的复试工作,专家均应为硕士研究生导师,秘书应为在职教师。
3.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4.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数量充足,同一考题不被重复使用,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5.对复试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和演练,确保满足网络复试要求。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并保存3年。
6.配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其他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复试工作小组成员要求:
1.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专业,执行回避制度。
2.复试过程中禁止单独与考生及亲属联系。
3.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问答情况记录任何人不得改动。
4.每个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2人,一名秘书负责本小组考生身份确认、顺序安排、邀请考生进入复试、复试问答情况的记录、录音录像等工作;另一名秘书负责考生进入复试会场前的准备工作、相关演练、技术保障、处理突发状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