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学:
为保障2023届大专生结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规范有序举办,保证专科结业设计(论文)质量,提升我校人才培养水平,现将我校2023届专科结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
答辩时间为6月10日-6月16日。
二、查重检查
(一)检查系统及范围
借助“‘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测量系统”对本届所有结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查。
(二)复制比要求
首次测量总文字复制比(不含本人已发表研究成果)不超过30%,视为通过测量,具有答辩资格。
首次测量总文字复制比(不含本人已发表研究成果)超过30%但不超过60%,视为未通过测量,中学生更改后可申请二次检查。二次检查通过的,具有答辩资格;二次检查未通过的,取消“一次答辩”资格,待更改并通过测量后,可申请出席“二次答辩”。
首次测量总文字复制比(不含本人已发表研究成果)超过60%,视为存在严重剽窃嫌疑,取消“一次答辩”资格,待更改并通过测量后,可申请出席“二次答辩”。
取消“一次答辩”资格的,应起码给予两周的论文更改期,“二次答辩”应安排在“一次答辩”两周后。
对取消“一次答辩”资格处理结果存在异议的,由各大学学术分委会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中学审批。
申请优秀结业设计(论文)的总文字复制比(不含本人已发表研究成果)不得超过15%,且首次测量不得超过30%。
(三)测量时间
各大学需在6月8近日完成论文终稿并完成检查,并将论文初稿上传至“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四)测量方案制订
各大学可在此基础上,按照本大学各专业特性,拟定本大学测量方案,并于5月31日17:00前提交本大学工作方案。
(五)测量结果存档
中学生的最终检查结果,指导班主任、评阅班主任需核对查重报告单与论文终稿的一致性,报告单要全页复印并由指导班主任、评阅班主任签字,专业集中存留备查。
(六)其他处理意见
未通过测量的中学生一律不得出席答辩。
如存在检查版论文与论文终稿不一致等弄虚造假行为,直接取消结业设计(论文)成绩。
三、答辩流程及要求
(一)答辩组创建
依托结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在系统中在线创建答辩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二)答辩方案制订
各大学按要求制订本大学答辩工作施行方案,方案主要包括总体安排、组织施行、成绩评定、质量保障举措、应急预案、其他要求等(施行方案模板见附件2)。请各大学于5月31日17:00前提交答辩工作施行方案。
四、成绩评定
结业设计(论文)成绩需按100分制评定。结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可支持结业设计(论文)成绩导入,为保证专科学生成绩管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最终成绩需在6月17近日录入综合教务系统。请各大学确保结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和教务系统成绩的一致性。
五、评优工作
(一)优秀结业设计(论文)
校级优秀结业设计(论文)的最后成绩必须是“优”且符合论文复制比要求,数目不超过当初本专业实际出席答辩人数的5%,需递交优秀结业设计(论文)小论文(优秀结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见附件3)。
根据《大连民族学院专科结业设计(论文)抽查办法(试行)》(详见附件4)相关规定,优秀结业设计(论文)均需出席校级抽查工作,请各指导班主任、各专业、各大学对优秀结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把关。
(二)优秀指导班主任
校内优秀结业设计(论文)指导班主任由各大学推荐形成,推荐名额不超过校内指导班主任的10%。对于指导我校专科结业设计(论文)成效明显的校外指导班主任,大学可推荐申报优秀校外指导班主任(不占校内指标)。
优秀结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班主任(含优秀论文)均在6月17近日递交。
六、工作要求
各大学要高度注重,根据上级文件和中学通知要求,强化工作组织和全程质量监控,确保本届结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有序进行。
指导班主任要着力履行指导职责,保障工作进度,及时解答中学生的问题,督促中学生建立结业设计(论文)系统各环节信息,确保信息(含成绩)的完备。答辩之后,教务处、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等将在系统进行检测。指导班主任要指导、协助中学生将指导班主任评语、评阅人评语、答辩委员会意见、毕业设计(论文)初稿等纸质版材料存档。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将对专科结业论文进行抽查,如有“存在问题结业论文”的情况第一考试网,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大学、专业采取限制招生、质量约谈、限期整改等处理举措,中学也将根据有关规定给大学、专业、指导班主任、评阅班主任等给以追责。
答辩结束后,各大学于6月21日17:00前,递交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