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沈阳医学院录取分数线,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招生名额:2018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50名(参照2017年招生计划数),实际招生规模及各专业招生人数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实际上线考生数确定。
2.学制年限:三年。
3.学习方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招生类型:2018年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各专业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各专业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专业条件
在满足上述学历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要求:各专业报名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沈阳医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应届考生应于毕业时按期取得学位证书。
同等学力考生只可报考基础医学专业,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高职高专毕业学历考生须提供2年以上工作证明。
四、报名方式
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打印准考证等均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网址)查询具体信息,并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一)网报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沈阳医学院录取分数线,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