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并不是法定程序,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填写,主要说明:劳动者基本信息、原劳动合同期限、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原因、劳动手册号码、工作交接情况、工资支付情况、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况等。
《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填写《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首先要到原单位领取《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用人单位没有的可以去人社局的劳动关系科领取),然后填写签字完毕后让单位盖章,即劳动合同关系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