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自本月22日起,辽宁省大连市正式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政策。
作为中国东北最大的港口城市,大连房价持续上涨。为促进大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连市政府发布了房屋“限购令”,为楼市“降温”。
通知指出,大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及高新区)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以及非大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中心城的住房;非大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没有住房的,在限制区域可购买1套住房。凡在限制区域内新购买住房的,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除实行限购政策外,大连市还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通知规定,中心城区单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人民币下调至40万元。同时,调整公积金首付款比例,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