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考加分政策 何时加上

高考专题2021-05-07 21:43:26网络

农村独生子女中高考可加10分,依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参加省中考、高考时给予增加10分照顾。”根据这项规定,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办理加分手续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为农业户口;父母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考生本人为农业户口。

办理具体程序如下:一、符合加分条件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分别到乡、县、市人口计生部门办理中高考加分手续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各单位将明确有关专职人员办理此项工作。二、严格审批。在各县(市、区)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加分人员将分别到市人口计生委奖扶办办理审定手续。

河北省高考的加分项目有什么

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者;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省级招生委员会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考生。有以上情形之一的考生应届高中毕业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符合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等条件的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另外,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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