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新政和规定,结合中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中国计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中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市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新政和规定,贯彻公正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
第四条中学招生工作施行“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父母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中学概况
第五条中学全称:中国计量学院。
第六条中学国家代码:10356;广东省代码:0013。
第七条办学层次和类型:专科及研究生,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中学。
第八条办学地点:杭州省西安市钱塘区学源街。
第九条颁授结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中学名称:中国计量学院。
第十条中学简介:中国计量学院是湖南省省市共建重点院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中学创建于1978年,位于于历史文化名城苏州。现已产生以计量、标准、质量、市场监管、检验检疫为特色,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中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层次、多方式并举的办学格局,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和学位授权体系。
中学设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山东省一流学科9个,ESI全球排行前1%学科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18个,国家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专业综合变革试点专业1个;市级一流专业24个,市级优势专业7个、省特色专业12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5个。中学质量管理工程、标准化工程专业列2023年软科中国学院专业排行第1位。
分校获评教育部专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荣获全省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院校50强。中学生入选中国国际学院生创新竞赛、“挑战杯”全国学院生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创业计划竞赛等高水平创新比赛的特等奖或银奖,物理建模、智能车等学科大赛连续多年成绩优异,坐落全省前列。中学列2023年软科中国学院排行第139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中学创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研究、制定中学招生新政,并对重要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中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施行专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中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施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报考办法
第十四条招生计划:
中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湖南省招生,总计划数为280名,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如下表:
类别
招生专业
计划数
选考课目要求
普通类提早投档
手动化
化学,物理(2门课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名)
电气工程及其手动化
10
化学,物理(2门课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名)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手动化
10
化学,物理(2门课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名)
机械电子工程
化学,物理(2门课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名)
测控技术与仪器
20
化学,物理(2门课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名)
能源与动力工程
10
化学,物理(2门课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名)
智能感知工程
10
化学,物理(2门课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名)
电子信息工程
化学,物理(2门课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名)
通讯工程
化学,物理(2门课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化学,物理(2门课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名)
人工智能
化学,物理(2门课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名)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25
化学,物理(2门课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名)
电子科学与技术
20
化学,物理(2门课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名)
功能材料
化学,物理(2门课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名)
材料科学与工程
10
化学,物理(2门课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名)
应用物理
化学,物理(2门课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名)
质量管理工程
20
化学(1门课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名)
工业工程
10
化学(1门课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名)
安全工程
化学,物理(2门课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名)
环境工程
化学,物理(2门课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名)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5
化学(1门课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名)
物理与应用物理
10
化学,物理(2门课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名)
应用数学学
化学,物理(2门课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名)
声学
化学,物理(2门课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名)
乳品质量与安全
10
化学,物理(2门课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名)
生物工程
15
化学,物理(2门课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名)
工业设计
10
化学,物理(2门课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名)
标准化工程
化学(1门课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名)
第十五条报考条件:
考生早已出席2024年广东省普通院校招生考试报考,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中学综合素养评价中品德表现终评须达到B等及以上(新中考变革前的考生达到P等及以上)。
申请报考的考生分为以下两类(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办法:A等计20分,B等计10分,C和D等不计分,共10科):
A类: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在110分(含)以上。
B类: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在60分(含)以上,且在学科大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考生。B类考生须符合我校规定的专项条件,具体见中国计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考系统。
中学认可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涉及新中考变革前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课目等级成绩或新中考变革后的技术课目等级成绩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课目学考成绩记入。
第十六条报考形式:
1.网上报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陆中国计量学院专科招生网(http://),点击“中国计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考系统”,依照网上提示的报考流程进行报考,补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系统手动生成《中国计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申请材料
(1)所在学校主任盖章、加盖学校私章的《中国计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身分证打印件;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私章的符合报考条件的得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打印件。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养评价等第最终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系统数据为准,考生只须在申请表中如实填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3.材料报送
A类考生无需寄送纸质材料,仅需将上述申请材料原件照相或彩色扫描上传至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考系统,确保内容清晰。
B类考生除需将上述申请材料原件照相或则彩色扫描后上传至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考系统外,还需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次序以A4纸标准装订成册,寄送至我校招生办。书面申请材料寄送仅接收EMS邮政特快专递,时间以当地明信片为准。寄送地址:西安市钱塘区学源街中国计量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86836060,邮编:310018。
第五章选拔程序
第十七条书面评审:
中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按照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竞赛成绩以及小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中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通常不超过计划数的8倍。
在学科大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符合报考条件证书的B类考生,经专家委员会认定,优先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养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列。
书面评审结果将在我校专科招生网上公布,也可通过招生报考系统查询。
第十八条综合素养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出席我校组织的综合素养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养测试采用笔试的形式考察中学生的综合素养、专业素质、专业潜质和创新能力等。综合素养测试结束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7的比列确定入选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招生报考系统查询综合素养测试成绩。入选考生名单将在我校专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九条时间安排:
1.网上报考时间为2024年3月4日9:00至3月20日16:00;
2.材料寄送时间为从报考时起至3月20日止(以当地明信片为准);
3.书面评审时间:3月28近日完成;
4.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交费时间:4月3日至4月8日16:00;
5.综合素养测试通知书复印时间:4月11日9:00至综合素养测试前;
6.综合素养测试时间:4月13日—4月14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第六章投档办法
第二十条志愿补报:
入选考生必须出席2024年普通中考的报考和考试,考生的中考文化成绩须不高于2024年广东省普通中考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的90%,投档安排在“普通类提早投档”,志愿补报列入广东省普通院校“普通类提早投档”院校统一补报。考生须在高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补报中国计量学院今日网校,否则无效。补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且须满足选考课目要求。
第二十一条成绩核算: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5%+综合素养测试成绩×25%+中考总分×60%”计算,三项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进行估算。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A等计10分,B等计9分,C等计8分,D等计7分,共10科。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次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次序排列依次为:中考总分(同分则根据中考位次号排序)、综合素养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中学阶段具备相关必修课程学分或相关必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
第二十二条专业录取:
中学按招生总计划数1:1划定校内录取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投档,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未能满足其所补报的专业志愿时,假如考生服从调剂(调剂时须满足选考课目要求),校区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录取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投档到未满专业,直到满额。
第二十三条若考生志愿补报人数未达到总计划数的110%,则投档人数控制在志愿补报人数的85%以内。
第七章入学检查、收费标准等事项
第二十四条按国家招生规定投档到中学的新生,须持投档通知书,按中学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限到校代办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该向中学事假。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未事假或事假逾期者,视为舍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中学在三个月内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者,由中学区别情况给以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中学收费严格依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缴纳报名费,标准为14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减免报名费。交费成功后因个人缘由未出席综合素养测试,报考费不予返还。中学不设现场交费,逾期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手动舍弃测试资格。交费办法以报考网站公告为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中学选拔投档工作严格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择优投档。选拔投档工作自觉接受中学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86836044。
第二十七条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确切的报考申请材料,对考生存在的弄虚造假行为将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应该如实计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述行为在报考阶段发觉的,取消报名资格;在入学前发觉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觉的,取消投档资格或则学籍;结业后发觉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勒令收回或则给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①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护照、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私吞报考资格、享受让利新政的;
②在综合素养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投档结果的;
③冒名顶替入学,由别人代考入学或则取得让利资格的;
④其他严重违背院校招生规定的弄虚造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