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东南大学在江苏继续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

高考志愿2023-12-31 08:05:49佚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教育方针,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化选拔”考试招生模式,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18年东南大学在江苏省继续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选拔志向远大、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着力培养有家国情怀的领军人才和国家、国际视野,谁将引领未来、造福人类。

机构和原则

01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由东南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有短板,不宜过多录取。

招生对象

02

符合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资格的江苏省高中毕业生。 高中阶段有志向、成绩优秀、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具有创新潜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者即可申请:

条件 1、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竞赛理科一等奖(含)以上;

条件2、在全国作文、英语等人文社科竞赛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的文科考生

条件三、成绩优秀、综合排名名列年级前茅的考生。

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_东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_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招生专业及计划

03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120人。 具体招生专业(类别)及招生计划如下:

注:理科考生报名时必须在十五个专业中将自己喜欢的专业进行排序。

注册程序

04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该网站是:;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24:00。

2、邮寄报名材料并按顺序装订。

(1)《东南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三)考生所在中学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中学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

(四)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有助于体现考生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的证明材料。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政编码:211189

收件人: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

材料截止日期:2018年4月23日(以收到邮戳日期为准)。

所有邮寄材料均须经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并通过EMS寄至我校。

选拔程序

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_东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_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05

1、初审:东南大学组织专家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初审,择优选拔确定参加我校综合评价和录取评审的考生名单。

2、名单公布: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5月5日左右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并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公布。 无异议者,将获得参加我校2018年综合评价入学考试的资格。

3、确认考试:考生于2018年5月5日至9日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考试。

4、测试:

(一)学科能力测试:理科考生的测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 文科考生的考试科目是语文和数学。 考试时间为6月10日。 考试地点:考生确认考试后可选择省内最近的考点。

(二)综合素质测试:根据考生的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按照文理科计划招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若成绩相同则顺延。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重点考察学生的逻辑思维、创新精神、语言表达等能力。 考试时间为6月17日,考试地点为: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5. 确认选择并公布入选名单:考试成绩将于6月19日在报名系统中公布。考生须于6月19日24:00前在报名系统中确定学校选择,即表示已获得录取资格。填写了我们学校的申请表。 高等学校招生综合评价。 学生一旦被录取,将不再参加任何其他批次的招生。 未确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6月22日前,我校将根据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两倍的考试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要求予以公示。 考试总成绩=学科能力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

录取原则

06

1、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选修科目成绩和学校考试成绩组成的期末成绩录取。 最终成绩由“高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60%+选科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组成。按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计算。

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_东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_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选题换算原则:A+为50分,A为30分,其余不计分。

2、根据考生报考时报送的专业志向和最终成绩,按照“志向并列、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志向录取。 高考成绩进入全省前300名的理科考生,按第一志愿录取。 高考成绩进入全省前1000名的理科考生,按照六大专业之一录取。 他们不受招生计划的限制。 其他考生录取的专业不受影响。

3、本科课程提前批量提交前,完成我校的综合评估录取工作。 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的招生。 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江苏省普通本科生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物理或历史成绩(理科考生选择物理,文科考生选择历史)达到A级及以上,另选修科目必须考试,成绩必须为B级或以上。

收费

07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资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交财[2007]20号的规定89、每位参加考试的考生收费60元。 如果物价部门调整收费标准,东南大学也会做出相应调整。

其他

08

1、东南大学综合评价招生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控电话:.

2、考生和高中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发现材料虚假的,东南大学将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_东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_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3.东南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考试辅导等活动,如发现中介或个人冒用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4、东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2018年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政策发生变化,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5、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重要议程

09

2018年4月12日至4月20日,进行综合评价入学报名。

接收报名材料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23日。

2018年5月5日,初选结果将予以公布并公开,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

考生确认考试时间为2018年5月5日至9日。

2018年6月10日,学科能力测试。

2018年6月17日,综合质量检测。

2018年6月19日,志愿者得到确认。

2018年6月22日,公布入选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