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函授本科报名要求

招生简章2022-02-23 15:18:31admin2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含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  6、报考师范大学“以成人高等教育形式培养本科学历小学教师”各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考生必须是本省在职小学教师;  (2)所报专业应与现任教学科或拟任教学科一致(第二学历除外);  (3)原则上任教学科为理科专业的教师不得报考文科专业。
    7、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外省籍在本省工作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暂住证和单位证明可以报名。任何成人高校、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到本省报考。  8、招生学校对本校的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提出要求的,经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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