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特长生招生

招生简章2021-04-30 17:41:49网络

  一、招生项目

  高水平运动员: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

  体育特长生: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

  二、招生范围

  高水平运动员面向全国招生,体育特长生面向湖南省招生。

  三、报考条件

  高水平运动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9年9月1日后出生)的考生。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体育特长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2011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1、高中阶段参加湖南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篮、排球,下同)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覆盖全国)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获集体项目奖的特长生必须同时具有该特长项目的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证书。

  3、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的集体项目,运动员获奖时必须具备组队学校的正式学籍(有学籍异动的必须具有该校学籍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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