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党申请人:是指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交了书面申请的人;
2、入党积极分子:是指党支部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经过不少于两个月的培养后,经团支部推荐程序,党组织审查后认为较为成熟,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入党申请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就要及时为该同志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3、发展对象:是指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然后经过党委预审,认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可在近期内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
4、预备党员:发展对象经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审批通过,并经上级党委批准后,即成为新党员,具有了党籍,入党时间就是支部大会通过的时间。党章规定,新党员要有一年的预备期,在预备期内的党员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5、正式党员: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考察合格,经支部转正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审批批准后,即转为正式党员。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