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专业安排有三种方式: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专业优先或专业清。
分数优先:如天津大学2013年度招生章程规定:“对仅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专业之间无级差的原则,即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优先确定排在队首考生的专业志愿,对队首考生按其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则看其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以此类推,直至处理完该考生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再安排下一个考生的专业志愿”。
专业级差:如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规定:“根据考生填报各专业志愿具体情况,设置1分、2分或3分的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各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相同,具体分值设置以能使我校所录考生总体专业志愿满足率达到最大时的级差设置为准。第十五条:所有已投档考生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按实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
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实考分减掉一个分数级差进入第二个专业志愿排队,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
专业优先或专业清:所谓“专业优先”或“专业清”,是指在进档考生中,按照第一专业志愿分类,由高分到低分排队,当人数等于或大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时,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被录取者按规定办法转到第二专业志愿排序。若其第二专业志愿仍有空缺,则安排到第二专业志愿,否则依次往后推移,直至作出最后安排。
若第一专业志愿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则从第二、第三专业志愿者中择优录取。简而言之,“专业清”的意思,是先将进档的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安排完毕后,再考虑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或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录满专业招生计划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