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高校:
按照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高校务必高度重视体育专业考试工作,切实加强对体育专业考试工作的领导。体育专业考试工作要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安排,贵州师范大学具体承办。成立全省体育专业考试领导小组,省招生监察办公室对体育专业考试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二、加大力度,强化管理
要从严管理体育专业考试工作,加强专业考试教师队伍建设。要在全省范围内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今年无直系亲属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教师,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工作。要建立全省体育教师库,专业考试时,按条件抽聘教师。要加强对专业考试教师的培训,统一实施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
三、加强信息公开,深化阳光招生
进一步加强体育专业考试报考条件、考试规则的宣传,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专业考试过程的监督和公示力度,及时公布考试规则、考试成绩及录取等信息,增强体育专业考试的透明度,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和广大考生的利益。
四、严肃考风考纪,严惩考试舞弊
要大力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和廉洁自律的教育,防范和严惩考生舞弊行为和考试中的不正之风,对在体育专业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违纪事件和舞弊考生、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教育部18号令和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