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全日制国有技术学院(专科层次)

报考指南2022-04-24 14:25:52佚名

2021年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2558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正式备案设立的全日制国有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层次)。

学历证书:学生达到毕业资格审核条件后准予毕业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单招招生章程,由学校颁发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同时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及有关工作,招生与合作交流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与合作交流处。

第六条 招生与合作交流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监督办公室设在学院纪检处,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八条 学院招生与合作交流处根据需要组织招生工作组,负责全省招生宣传、咨询工作,并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院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及专业均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单招招生章程,专业介绍请通过我院官方网站查询(网址:)

第十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及云南省教育厅对各省(区、市)招生计划规模统筹安排。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学院按照云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学院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落实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

第十三条 招生录取时,学院认可生源所在省(区、市)的政策性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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