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婚,邻居大哥昨天突然对我表白,我该怎么办?

福建中考2022-02-23 14:17:27admin2

问出这种问题的时候,其实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但是千万别做婚内出轨的事!既然和丈夫过不下去完全可以先离婚再嫁!爱惜自己的名声也给丈夫留住男人的尊严。

夫妻本是同林鸟,没有大风大难的能过就过。你们夫妻之间本来也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离婚再找男女之间的关系又要磨合!就像提到这个帮助你的男人。或许他只是看你老公远在外地。就是想和发展成情人关系。没准你这一离婚他就又是另一幅面孔了!

收养的女儿爱上自己的儿子,儿子把她当妹妹她却不接受,怎么办?

儿子把她当妹妹是对的

有人说你儿子和养女之间没有血缘关系,肥水不流外人田,省事省钱云云,我认为不妥,理由有二:

首先收养关系你儿子和养女为兄妹关系。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你收养养女后,养女视为已出,你称养女为女儿,养女称你为爸或妈妈。同样你儿子称养女妹妹,养女称你儿子为哥哥。这不是简单的称呼问题,这是从法律上规范父母与子女,子女之间法律地位的问题。

其次,法律禁止兄妹之间结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你儿子和养女是二代旁系血亲,正是禁止结婚范围之内。有人说了,你儿子和养女一点血亲关系没有,可以结婚。这是认识上的误解,除非你没收养,没收养一点关系,可以结婚。你收养了,就适用近亲属权利义务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在这里4种兄弟姐妹,是同等看待,同样权利义务关系的。兄妹间禁止结婚的规定,不仅适用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样适用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也适用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他们之间同样禁止结婚。

再次,你儿子把养女当妹妹看待完全正确。男女之间结婚,结婚的基础必须有爱情,没有爱情基础的婚姻是不牢靠的,不幸福的,必然要分开离婚。你儿子和养女间的感情,因你收养关系的存在,你和养女产生了亲情,你儿子和养女间也产生了亲情。兄妹之间的亲情不得产生爱情,如有爱情是畸情,滥情,是被社会所唾弃,被人们所不齿的丑陋行为。还好,你儿子的尺寸把握的很好,不能与他妹妹发展为爱情。既使产生了爱情,婚姻登记机关明知是兄妹关系,也不会给予婚姻登记,发给结婚证的。有人会说自已不说谁知道?纸是包不住火的。人所共知的养女一下子成了儿媳,养女就是自已的女儿,自已的女儿怎么会变成儿媳呢,不成体统。有人会说谁谁就是养女,后来跟儿子一起过了。既是女儿又是儿媳,既是爹又是公公,既是娘家妈,又是婆婆。过去在边远的村庄,法律意识淡薄,那是过去了。当今社会法制越来越健全,明知法律禁止结婚,还故犯吗?我想谁都不会的。

你做为养父母给养女讲讲这些道理吧,我相信她会通情达理,忍痛割爱,找到合适的另一半获得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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