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目的】
通过本专业类别考试,考核应试人员是否达到银行业初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水平财务管理专业课程财务管理专业课程,并具备与岗位匹配的履职能力水平,包括考察其对有关经济金融体系及法规、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金融消费者保护等内容的掌握程度,突出考察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各类基础业务风险控制要点和相应监管要求的实际运用和把控能力。
【考试内容】
第一部分 银行业运行环境
一、货币政策
(一)了解国际货币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二)熟悉货币政策目标与工具的内容;
(三)熟悉存款准备金率与基准利率的传导机制与运用;
(四)熟悉其他新型货币政策工具的传导机制与运用;
(五)熟悉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影响及对策。
二、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
(一)了解财政政策目标和工具的主要内容及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二)掌握产业政策的目标、主要内容及对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影响。
三、金融体系
(一)了解各类金融市场的主要功能和特征;
(二)了解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和特征;
(三)了解金融机构综合化经营的特点、机遇与挑战;
(四)了解货币、信用的本质和内涵;
(五)熟悉不同类型金融工具的主要形式、内容和特征。
第二部分 监管体系
四、监管概况
(一)了解国际银行业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二)了解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监管原则、管控重点;
(三)熟悉我国银行监管的历史沿革与监管体制;
(四)熟悉《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五、监管指标和方法
(一)熟悉我国主要监管指标的体系、内涵及评级标准;
(二)掌握针对银行各类主要风险制定的监管规则的有关内容。
六、银行业法律体系
(一)了解民商法基本框架及其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关系;
(二)熟悉《公司法》、《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等主要民商立法中与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相关的内容;
(三)掌握银行三法即《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刑法》、《票据法》、《反洗钱法》、《信托法》等相关金融立法的内容;
(四)掌握《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储蓄管理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等主要行政立法中与商业银行业务相关的内容。
七、行业自律规则
(一)熟悉银行自律管理的主要规则和内容;
(二)熟悉银行业自律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第三部分 银行基础业务
八、负债业务
(一)了解负债多元化的内容;
(二)熟悉同业拆借、发行金融债券与卖出回购等其他负债业务的内容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