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世纪学院第三条录取规则及招生章程(一)

大学名单2022-01-31 09:57:15佚名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阳光高考”精神,有效维护考生与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第三条 学院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西官路

第四条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5]64 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京教计[2005]31 号)批准成立,是普通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行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 号)。

第五条 学院的举办方是北京邮电大学与北京学涵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北京邮电大学录取分线数,招生类型包括:普通类本科专业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

第二章 招生计划

北京邮电大学录取分线数_西安邮电大学国防生录取分数线_北京邮电大学2013年专业录取分数线

第七条 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政策,学院制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招生考试

第八条 招收对象: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考生。

第九条 学院外语公共课仅开设英语。

第十条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有十个招生指标用于招收成绩优秀的宏志班学生或其他贫困生,向其提供勤工助学等相关资助政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

第十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学院普通类本科专业根据省份的不同,在本科批次、第二批次或本科第三批次进行录取,在各省的具体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北京邮电大学录取分线数_北京邮电大学2013年专业录取分数线_西安邮电大学国防生录取分数线

第十一条 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预分专业,确定进档考生的专业方法是: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

第十二条 学院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受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三条 报考学院英语专业的考生,我院不需要英语口试成绩。学院不再单独组织面试及口试,且无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四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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