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卫生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第二条-)

大学名单2022-01-30 18:38:12佚名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北京卫生职业学院

(二)学院代码:14395(国标) 1133(北京)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五)办学地点: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第一院区(房山区窦店镇大窦路12号)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第二院区(通州区玉带河西街24号)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第三院区(通州区九棵树东路128号)

(六)学院简介: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隶属于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学院以培养大学专科层次高等卫生职业技术人才为主,开设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口腔医学技术、中医康复技术10个专业。北京卫生职业学院与北京市医药卫生行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了北京市医学教育资源优势,成为北京市培养医药卫生职业技术人才的主要基地。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院长对招生工作负总责,学院成立由院长、主管院长和院内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录取分线数_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2013年录取分数线_怎样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的录取分数线

第四条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实习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

第五条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及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愿意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院只招收参加高考且有相关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相关成绩或有相关会考成绩的考生。

第七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高等学校招生的相关规定、政策和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的原则。

第八条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其它相应录取条件。

第九条 同一科类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投档时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录取分线数,顺序检索考生志愿,只要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相关成绩或有相关会考成绩符合所报志愿的要求且该专业招生计划未满,考生将被此专业录取。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