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4600(国标)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创新二路36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天汽职院”)是天津市唯一一所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是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和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天汽职院坐落于国家级特色小镇津南区葛沽镇,交通便捷,环境宜人,东临优美的滨海湖公园,西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海河教育园区。学院建有2个校区,占地总面积46万平方米。专业设置紧密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选取人才需求量大、发展前景好的方向作为专业方向和课程研发方向,倾力打造人才培养体系天津市高职学校,追求专业学科的全国领先。目前,设立有汽车学院、康复学院、信息工程系3个系部14个专业。汽车学院建有欧式风格超大规模的现代化学训中心,康复学院建设有9800平方米高标准的康复治疗中心天津市高职学校,信息工程系与国内优秀IT公司合作建设智能化实训平台。
天汽职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秉承“明德修身、术业专攻”校训,创新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依托行业企业,聚焦岗位需求,实施多学期、分段式工学交替教学模式,实现了学校与企业的“无缝对接”,为毕业生铺就了高品质、成熟稳定的就业渠道。依国家有关规定,设有各种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并设有绿色通道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讨论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决策咨询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0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