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南京3月9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润文)江苏省教育厅今天宣布,自2021年起,将江苏省部分省属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教育本科高校纳入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在春季进行招生录取。建立再选科目保障机制,当科目出现考生选考比例明显偏低、严重失衡时江苏省高职学校,可研究确定保障比例,作为计算该再选科目考生等级赋分的基数。
江苏省明确,要通过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更好地夯实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基础。扎实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切实转变教育教学理念,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按照国家高中课程改革要求,着力提升学生的核心素养。完善育人模式,强化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的教学,提高合格性考试科目的教学质量,全面落实高中课程标准对全体学生的基础学习要求。
健全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机制。指导普通高中学校深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设,关注学生成长过程,引领学生加强自我认知,科学规划个人未来发展。
扎实推进高考选科评估和指导工作。将高考选科情况纳入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教学组织管理,提供充足选科组合,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生态。利用多种途径开展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和教育,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正确处理兴趣特长、潜能倾向、职业发展与国家需要、社会需求、高校要求的关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充分尊重学生的选科意愿,鼓励更多学生选择对应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学科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加快推进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春季“职教高考”制度,根据不同考生群体和专业类型分期分批实行分类招生。自2021年起,将江苏省部分省属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教育本科高校纳入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在春季进行招生录取,使分类考试录取逐步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
研究建立符合实际的再选科目保障机制。在高考综合改革制度框架内,建立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等4门再选科目保障机制。任何再选科目出现考生选考比例明显偏低、严重失衡的情况时,可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保障比例,作为计算该再选科目考生等级赋分的基数,以满足国家对该学科的人才需求,保证高考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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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就高考改革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3月9日下午,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就高考综合改革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问:2019年,江苏作为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正式发布了新高考方案,这次江苏省提出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主要基于什么背景和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