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吉政函〔2021〕5号
吉林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申办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吉市政请〔2020〕51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设立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吉教办〔2021〕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颁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发〔2000〕4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吉林省高职学校,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为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吉林省高职学校,由吉林市人民政府举办,校址设在吉林市。
二、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专业设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或者备案手续。
三、吉林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学校的领导和管理,落实办学投入主体责任,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要指导学校加强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培养更多技术技能人才。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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