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文理大学自考工作的通知

大学分数线2024-02-21 10:06:43佚名

广东文理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自考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年广东省高等中学普通自考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7〕9号)的精神,我校2017年面向江苏省高等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结业生招收自考中学生。为了着力做好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考试课目(广东文理大学代码10519)

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招生

人数

考试科目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401

45

英文

管理学

经济学原理

学前教育

040106

30

英文

幼儿教育导论

幼儿学习与发展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手动化

080202

35

英文

高等物理

机械设计基础

物理工程与工艺

081301

15

英文

高等物理

化工原理

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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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3

30

英文

高等物理

房子建筑学

市场营销

120202

45

英文

管理学

微观经济学

二、学生选报专业与本科就读专业对照

招生专业

面向本科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

会计、工商企业管理(会计方向)等经济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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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等教育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手动化

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查与修理等机械类专业

物理工程与工艺

应用化工技术等化工、食品、环境类专业

工程管理

建筑工程技术、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等工程建筑类专业

市场营销

工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等管理类专业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具有四川省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学籍的应届结业生,包括普通专科高校(含我校)、独立大学、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高校以及成人院校举行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结业生。

(二)报考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养,热爱祖国,知法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修完普通高职高专课程并能如期结业。

四、退役士兵报名

我校不接收退役士兵报名。我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结业并经四川省民政部门备案的退役士兵,可在黄河学院、武汉纺织学院、湖北师范学院、湖北医药大学、湖北科技大学、黄冈师范大学、湖北理工大学和浙江第二师范大学等8所高校申报。需考取的中学生,可在四川省教育厅网站下载申请表。

五、报名时间及报考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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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时间:网上报考时间为5月2日-5月7日,报名中学生只能补报一个校区一个招生专业。

(二)报考办法:

1、报考中学生登录我校主页()步入教务在线—《招生简章》“专升本网上报考系统”(),推行网上预报考,并复印申请表。

2、报考中学生持申请表和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经学籍所在中学教务处签章确认)到于5月8日—5月12日我校教务处(致远楼一楼139室)现场确认,考试报考费(《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130元。

3、报名截至后,学校对报考考生的学籍资格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审查者,在校园网()教务处主页上给以公示,通知考生本人发放准考证。

六、普通自考工作程序

我校普通自考的报考、考试、录取、公示、备案、报到等工作程序,严格按《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年高等中学普通自考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7年6月3日(礼拜六)。

考试地点:我校的普通自考考点制定在北分校6号教学楼(中学生凭身分证、准考证出席考试;具体时间和考场考生可见准考证或网上公示)。

八、录取办法

凡出席我校普通自考招生考试的中学生,我校将严格依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综合考生各门课程考试的总成绩,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按招生计划数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若同专业考生各门课程的考试成绩总分相同,则按《英语》成绩较高者优先。

拟投档名单我校将在本校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者,我校刊省教育厅备案后向被投档中学生领取即将投档通知书。若因自身缘由自愿舍弃资格的,我校将按成绩排序,投档下一名次的中学生并公示。

九、入学手续

被我校投档的自考中学生由我校负责领取投档通知书。中学生收到投档通知书后,按投档通知书具体要求按量到我校报到注册。

普通自考中学生的档案由原所在校区集中整理后,向我校教务处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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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就业新政

普通自考中学生的就业按普通全日制专科结业生的就业新政执行。

十一、收费

被即将投档的普通自考中学生,按照投档通知书具体要求到我校报到注册,与我校当初同类专业全日制普通专科生执行相同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普通自考考试收费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十二、学籍管理

普通自考中学生编入大专五年级(2015级)单独编班或则转学组织教学,其大专学籍由我校到省教育厅申领注册手续,按普通全日制专科中学生的要求管理。普通自考中学生步入专科学习后,不得退学、转专业。普通自考中学生修完大专学业,成绩合格,达到结业要求者,颁授普通高等中学“专升本”毕业文凭;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的,可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十三、工作与纪律要求

普通自考工作的新政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全校各级领导和普通自考工作人员,要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程序,悉心组织,着力保证普通自考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一)组织领导。为了强化对普通自考工作的领导今日网校,中学创立普通自考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王为一

副主任:苏顺强

成员(按姓氏拼音排序):

郭声波梁英刘克非汪家宝王奎王悦洲周立文朱艳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制订缜密方案,严格操作程序。我校的普通自考工作在中学普通自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做到方案具体、标准明晰、条件公开、程序规范、过程明朗、手续完备。对于报考、考试、招生投档工作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订缜密的预案,着力维护中学和社会的稳定。

(三)严格工作纪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工程”,坚持标准,严格选拔,严格按计划投档。中学不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参与组织普通自考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禁止考试、录取中的各类不正之风。

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普通自考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强监督检测,对弄虚造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取缔。

(四)争议处理与情况反映。我校欢迎任何属实与善意的情况反映,凡对我校普通自考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映。中学同时保留对散播谣言者追究责任的权力。受理部门及受理电话为:纪委监察处0710-3590724;教务处0710-3590744。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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