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

大学分数线2024-01-02 16:09:20佚名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学位招生管理规定》(教函[202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学位招生复试的指导意见》(教函[2006]2号) 4)、教育部学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部〔2022〕4号)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安全第一、生命第一。 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

(二)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勿溢”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加强复试考核,规范招生调整,全面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三)坚持公平正义,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公正、科学。

二、复试形式及时间

学校采取网上远程复试方式。 考生需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复试过程中,使用一台设备(主机位)从正面拍摄进行复试; 另一个装置(辅助位置)用于从候选人的侧面进行拍摄。 从后面拍摄环境监测。

学校采用教育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系统(网址:)。 请考生尽早登录系统,进行测试,熟悉使用流程。 相关操作请查看《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 考生必须在安静、无干扰、网络信号良好、光线适宜、相对封闭的场所独立参加复试。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设备(双摄)并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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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复试工作计划于3月下旬启动,原则上4月中旬完成。 具体时间请参见各招生学校发布的有关复试安排的相关通知。

三、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达、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英语听说能力测评主要测试学生的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专业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趋势的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相关的实践能力等。

2、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复试时相关学院组织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复试,须额外选修至少两门与复试申请专业相关的本科核心课程。 追加考试科目不得与初始考试科目相同。 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申请法学硕士(非法学)或工程管理硕士无需参加额外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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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认为必要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可以对相关考生进行复试。

4、复试资格审查

学校公布了《成都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招生考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院将对成绩符合基本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请考生及时准备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并与报考院校保持联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身份和资格进行审核。 同时,利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对“申请数据库”、“学籍学历数据库”、“人口信息数据库”、“考试诚信档案”等进行综合比对。考生”加强考生身份识别。

弄虚作假的,不得再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重新审查。 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录取资格、学籍、甚至学位。 责任由候选人承担。

5. 复试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放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行政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2017]467号):考试费120元/生。 同等学历的研究生加试科目加收考试费80元/生,考生通过网上复试平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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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调整

1、申请转学的考生须遵守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及各学院公布的具体转学条件。

2、转学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转学工作的相关规定,择优遴选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所有转学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招生转学服务系统”填写转学申请,否则无效。

七、招生工作

1、各学院按照学校向各学院下达的2022年硕士生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初选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可根据网上生源和各专业复试情况,对本单位相应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方案调整方案须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各招生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收回统一调配。

2、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 复试总分为100分。 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附加考试科目,每科总分为100分。 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但任何科目不及格(低于60分)的学生将不被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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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的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 计算公式为:(考生初试总分÷初试总分)×100×70%+复试成绩×30%=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4、各学院按照先录取申请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后录取转学考生的原则,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排序。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方向)对考生进行排名。 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 若复试成绩仍相同,则选取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总分最高的考生。 调整后的考生按照复试批次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特殊专业考生不参加统考考生排名,在专业范围内择优录取。

5、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的,可由各学院按照录取规则补位,然后将学校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八、其他事项

1、考生须在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学院要求的体检证明材料。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时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 凡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2、学校向社会公布拟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未公布的候选人将不予录取。 拟录取的考生经教育部公布并通过入学审查后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3、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入学前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批准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4、所有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学校。 定向就业考生(包括全日制和兼职)入学前须签订学校出具的定向就业培训合同。 在职硕士学位课程招收在职就业候选人。 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就业型硕士研究生。

5、复试前,考生须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上在线签署《成都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学位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复试过程的完整性。 复试期间不得进行音频、视频、录屏、直播、截图、保存、传播复试相关内容。 复试结束后,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方式发表、传播与复试相关的内容。 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6、复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反复试要求或有影响复试成绩行为的,立即停止复试。 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取消其入学资格。将记录在《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中。 录取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审核。 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录取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审核,包括证件、档案、资格及必要的书面材料。专业课程考试、面试和附加考试。 复试不合格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8、本通知内容如有变更,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请考生密切关注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及各学院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九、候选人咨询及申诉渠道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侵犯考生合法权益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监督电话: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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