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我校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应聘职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知识水平和职业素质是否满足该职位的要求。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期间,该职位录用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或来校参加笔试人数之比未达到1:3的,招聘人数将相应减少; 资格审查或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如有变动,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没有加试的专业,面试以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其中试讲分数为60分,答辩分数为40分; 对于有专业附加考试的音乐、设计相关专业,面试将采取试讲、答辩和专业附加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以试讲40分、答辩20分、专业附加考试40分的形式进行。 面试内容涵盖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整个面试环节将会被录像。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结果,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当日相关岗位人员缺席且不存在竞争的,该岗位招聘将被取消。 若有竞争,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 未到场者将被扣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分低于60分的应聘者将不予录用。
(四)体检及检查
体检由我校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最后一个具有相同测试分数的人将接受面试,并进行额外的测试。 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报考人员体检标准(2017年修订)》。 体检不合格的,学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决定是否报考同一招聘岗位。 体检合格者,由我校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思想观念、宗教信仰等方面进行检查,有违纪等不合格记录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资格。 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再给予报销。
(五)拟聘人员公告
体检、考察合格者为录用人员。 招聘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 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报送拟聘人员公告时,需提供拟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明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周口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