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大学分数线2022-04-24 22:41:51佚名

为确保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序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以及教育部和辽宁省招考办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测评方式方法,确保复试与录取的科学性。

第三条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第四条 坚持全面考查,重点突出。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学术学位考生突出强调对科研潜力和创新精神的考核,专业学位考生突出强调对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核。

第五条 坚持客观评价原则。专业素质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

第六条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职责包括:

(一)制定研究生招生方针、政策、规定。

(二)审核研究生招生规模、复试基本要求。

(三)审定复试与录取结果。

(四)其他需要审定的工作。

第八条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复试工作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一)组织成立复试小组。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各学科特点,成立一个或若干个不少于5名专家和一名秘书在内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设组长一名。复试小组组长负责本组的复试工作东北财经录取分数线,秘书负责记录和安排有关复试事宜。

(二)依据本实施办法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各学科特点的复试标准和具体实施办法。

(三)具体组织复试工作,确定复试结果。

(四)对复试过程中的考生异议做出必要的解释。

(五)制定复试小组工作规范。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情况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测评意见。

各学院应于复试前三日将复试工作委员会、复试小组机构设置和成员名单以及具体实施办法报送至研究生院。

第三章 复 试

第九条 复试的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协调,相关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条 复试分数线的确定。根据教育部划定的研究生初试分数线,以及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结合我校考生初试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规模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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