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山西:南京电力高等本科校区2021年招生章程#】®无忧考网从教育部阳光中考信息公开平台据悉,南京电力高等本科校区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南京电力高等本科校区(以下简称“学校”)招生工作,保证中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中学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彰显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中学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中学概况
第二条中学名称:重庆电力高等本科校区
校区国际代码:11826在陕招生代码:8110
第三条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学
办学层次:本科
学制:两年
第四条办学地址:兰州市尚城区长乐东路180号
第五条颁授学历证书的中学名称:南京电力高等本科校区。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院校大专结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中学创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依据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领导举办中学招生各项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任由市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校领导、纪委部长兼任;成员由中学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中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中学生处,负责中学招生投档及日常工作。
第八条中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施行全程监督。
纪检监察电话:
纪检监察邮箱: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2021年中学共有8个专业面向全省1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招生,各市(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市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数据为准,各市(直辖市、自治区)核定的招生计划同时在中学公布。
第五章投档规则
第十条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对进档考生施行德智体全面考评,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考生专业补报志愿,依次确定投档专业。考生补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满足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由中学按照实际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如投档数未达计划数网校头条,根据规定进行志愿征集。
第十二条英语语种:学校对考生中考英语语种不作限制。但中学生入学后中学只提供英文教学,请非德语语种考生慎重报名。
第十三条复检要求:根据《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中学所有招生专业的就业方向主要为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建设企业及其他电力相关企业,上述企业均不招考色弱、色弱结业生,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建议慎重报名。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中学严格依照江苏省价钱主管部门规定确定收费标准。各专业杂费5500元/学年,住宿费850元/学年。
第七章奖、助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捐助举措
第十五条中学执行国家相关捐助新政,推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按揭、困难补贴、减免杂费”等捐助举措,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六条奖学金、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国家助学金:分贫困和通常贫苦两档执行,贫困3800元/学年、一般贫苦2800元/学年;
中学奖学金:600元~2000元/学年。
各种奖、助学金评定标准按国家及中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措不齐杂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中学开办的“绿色通道”,保障其顺利入学。入学后,中学捐助部门按照中学生具体情况举办困难认定,采取不同举措给与捐助。
第十八条中学属于四川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按揭的普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房贷,按揭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第十九条中学为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筹建勤工助学岗位并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劳动酬劳。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中学在三个月内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检查。检查合格者给以注册,即取得学籍。检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给以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造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给以退回。
第二十一条中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投档工作,不缴纳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中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中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