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山西省财税学院
学校代码:9001
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前锋南路25号
邮政编码:030024
学校级别:专科
学校类型:普通学院
学校类型:公立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三、个人招生对象
已办理2023年普通高考报考手续并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山西省普通高中毕业生。 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要求,参加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体质要求。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3月29日8:00-3月31日18:00
报名网址:山西招生考试网
考生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凭自己的2023年普通高考“考生号”和登录密码,按喜好填写,选择填写山西省财税学院和山西省财政税务学院两个专业。 “您是否同意专业调整”偏好。
2. 在线确认
确认时间:4月1日15:00-4月5日24:00
确认网址:学校网址
(详细网上确认操作详情请参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山西省财政税务学院2023年个人招生远程确认操作指南》)
(二)网上确认材料准备
1.确认信息内容
(1)《山西省财税学院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在学校网站2023年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填写并打印,粘贴高考数码照片,加盖公章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公章)
(2)《高中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出具在学证明)
(三)考生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4)有实践经验的人员(高中毕业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和实践经历的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申请政策积分的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原件。
2. 确认信息提交表格
(1)网上确认
以上信息在网上确认时以电子图片形式提交。
(二)现场确认
考生来校参加考试时,须携带上述材料原件,以便现场查验。
5. 检验测试方法
(一)选择方式
学校在省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统一考试,根据学业成绩和政策加分择优选拔考生。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统一考试满分为140分。 其中,“文化素质”占50%,“职业技能”占50%。 “职业技能”考试按照考生类别进行分类。 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测试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取向和职业潜力等;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主要检验专业技能和技术技能; 实践经验主要对考生的实践经验和所申请的专业进行考核。
测试时间:4月9日
测试方式:笔试
具体考试程序将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网站公告,保持沟通畅通。
(二)体育特长学生测试
本次招收体育特长篮球、足球专业学生(仅限女生)。 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需从学校网站下载填写《山西省财政税务学院2023年体育考试申请表》并在线确认。 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除参加“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统一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考试。 测试时间为4月9日下午,测试方式为现场测试。 具体考试方式请关注学校网站公告。
6. 入场
招生工作在省招生考试中心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招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录取总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总成绩(200分制)=学业成绩+“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统一考试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成绩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准。 所有科目学术能力测试成绩均已及格(即全部达到C级及以上)的,计为60分; 一门或多门科目不及格(即D级)的学生总分50分。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总成绩(200分制)=学业成绩+“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统一考试成绩。
中职毕业生学业成绩按中职阶段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折算为百分制。 均为60分以上的,学业成绩按60分计算; 如果一门或多门课程低于 60 分,无法提供相应分数的考生将获得 50 分。
考生实践经验总分(200分制)=综合素质分+“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统一考试分数。
有实践经验者,综合素质考核合格者,给予60分; 其余的将给予50分及以下的奖励。
(二)积分政策
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并获得全国一、二、三等奖的考生,总分分别加40分、30分、20分; 获得省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在总分上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如果同一候选人满足多个奖励积分条件,则仅可使用最高的奖励积分,并且不会累积。 其他加分按照2023年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三)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申请第二专业且发生重大调整的考生不得被其申请的专业录取。 其他专业不合格的,按照成绩调整录取。
本次体育考试录取篮球专业考生10名,足球专业考生12名(女生)。 成绩优秀者可直接录取。 (但考生须参加“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统一考试,并有成绩记录)。 在校期间,考生必须服从体育系和招生学院的双重管理,并按照学校要求修得足够的学分。
学校确认录取名单并向省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后,发出录取通知书。
7、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均来自普通高考考生信息数据库。 学校将进行复审。 复试不合格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按照规定,申请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按时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医院参加身体健康检查。 未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院校个人招生。
八、监督机制及违规行为处理
分开招生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全体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招生政策法规,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营造社会与考生互利共赢的环境。 安全的选拔环境保证自主招生工作阳光化进行。
自主招生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监督,特别注重命题、考试、招生等重要环节的监督。
个人考生应如实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 以虚报、隐匿、伪造、涂改相关材料或者其他欺诈手段取得个人招生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个人招生资格; 已录取或已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退回户口所在地。
个人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监督个人招生工作。
违反纪律和规定的,将受到处理。 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在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教育部令第33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将严肃处理,并按照规定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符合法律法规; 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监督举报热线:-6583321
九、相关事项
2023年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2023年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同等对待。
新生录取后,学校将按照规定进行复试。 报名资格、思想政治道德考核、体检考核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学校将报上级机关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山西省普通高考,也不能参加普通高考系列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