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苏宇
4月27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继在会上表示,支持一批优质职业院校自主升级为职业本科学校,引导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提供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 加快建立“职业教育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优化职业教育生源结构。
陈子继表示,要加快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加快完善“中等职业学院—职业学院—职业本科”一体化职业学校体系,推广五年一贯制等培养模式。 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满足经济社会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 我们要办好中等职业教育,提高办学质量,实现自力更生、自力更生。
引导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对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举办职业教育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落实政策《职业教育法》对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指导、学校属性、财务等。 投资、收费标准、教师发展等方面的规定
在民办教育促进法框架下,进一步明确非营利性高等学校奖励补贴细则。 研究制定设立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的具体办法。 落实“金融+金融+土地+信贷”组合激励政策,探索建立产教融合政策落实监督机制。
“近年来,职业教育规模有了很大发展,但职业教育质量却备受诟病,家长不愿意让孩子选择职业学校,这与教育质量有很大关系。” 陈子继表示,要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按照相关要求推进师资、教材、教学方法改革。 赋予职业学校在机构设置、人才引进、职称评审、内部薪酬分配、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处置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权。
他还表示,将启动“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探索中国特色的学徒制,率先在人才紧缺领域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职业场景现场工程师培养供应,如先进制造。
借助信息技术重塑教学形式,从教师教学方式、学生学习方式、教学内容呈现方式等方面入手,打破课堂界限,广泛应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促进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
此外,新法明确规定职业学校应当加强校风、学风、师德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职业学校文化教育顶层设计,凝练校训、校风、教风、学风,构建突出区域特色的精神文化体系文化特色、专业办学特色和学校优良传统,进一步强化制度规范和监督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