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热爱医疗健康行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技术能力或者其他条件;
4、必须具有与职位相对应的学历;
5、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工作要求;
6、年龄要求:年龄18岁至35岁之间(1987年2月20日至2005年2月20日出生)。 报考教师职务,已取得中级职称的,年龄限制可放宽至18周岁至40周岁(1982年2月20日至2005年2月20日期间出生)。
(二)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
具体岗位报考条件以《河池市卫生学校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并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严重违反招聘(聘用)纪律行为的;
3、法律规定禁止招聘(聘用)的其他情形。
2. 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期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3日,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到地点:河池卫生学校办公楼三楼人事部。 (可乘坐14路公交车直达市区。)
三、注册所需材料
(1)《河池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及一寸半身彩色照片2张(自行粘贴于登记表上相应位置);
(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3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四)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请按照上述编号顺序将以上材料整理成册。 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个人证件原件,核对后退还本人。
(二)资格审查
根据本公告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资格审核将在申请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学校将向其个人邮箱发送面试通知。
(三)面试
一、面试方式
(一)教学岗位采取试讲和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 面试时间为15分钟(10分钟试讲,5分钟问答),15分钟备课。
(2)行政管理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验面试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人际沟通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求职动机等。匹配以及行为和外表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视为合格。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列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考生进行排序,并按照原计划招录人数进入体检。
2、面试时间:稍后通知。
3、面试地点:河池市卫生学校。 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到面试中心进行核实。
(四)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给予试用期。
(五)就业及福利
面试、体检合格后,按1:1的比例选拔试用人员。 初始合同期1年,试用期1个月,支付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 工资以在职人员工资为基础,同工同酬。
如有疑问,请联系河池卫生学校人事部。 咨询热线为:-2282825。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中山路534号。
3、其他事项
(一)本单位招聘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应聘情况择优选拔。 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我们有权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二)申请人对其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上述未尽事宜,由河池卫生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1:河池卫生学校2023年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2023.2.17.xls
附件2:河池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2023.2.17.xls
河池卫生学校
2023 年 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