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网站 所有考生(含退役大学生、服役期间荣获个人三等功以上军人)须于2月12日9:00起登录河北省2023年2月15日至17时 登录教育考试局网站(网址: ),进入河北省普通高专升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记相关信息并接受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各类考生应于2月26日9:00至3月2日17:00期间进入系统,按照报名流程和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请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 报名截止后,不再安排额外报名。 请考生注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是我省普通专科至本科专业唯一报名网站,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接受考生报名。
二、招生对象(一)专科院校(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河北省按照国家招生计划招收2023年高职院校(专科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毕业的高职院校(专科院校)) 2023年春季扩大招生)。 (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我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参加大学生村官、乡村教师特岗计划、“ “三拥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已到期 3年内未找到就业单位(考核合格)的,可按规定报考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待遇,只能申请一次。 (三)退役大学生军人:退役前已取得我院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从河北省征召的2022年退役大学生军人; 他们是从河北省征召入伍的,入伍时是我院全日制新生。 或在校学生,退休后返校完成专科(高职)学习的我院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 其中,符合条件的2023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和军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参加2023年或2024年普通专科升格,且只能参加一次。
三、注册资格审核相关要求 (一)提交注册材料。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新注册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军人须申请注册并向所属部门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各一份,报考者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并签名)。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提交考生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相关基层项目服务证明。 2、原办证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提交考生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备案建卡(县级以上乡村振兴局(办)提供的证明或国家扶持系统查询界面截图,加盖官方公章)县级以上乡村振兴局(办公室)印章)〕。 3、退役大学生军人。 提交身份证、退休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不含应届大学毕业生)。 退役军人军人获得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须提交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2023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如尚未取得退伍证明,须提交承诺书(附3)。 取得退学证明后,须及时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原注册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军人报到材料直接报送所在部门。 往届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名材料将于2月7日至10日直接邮寄至学生工作办公室(邮寄地址:河北省定州市冀中职业学院北校区;收件人:李志超;联系电话:)同时,请务必以Excel文件的形式发送报名材料的扫描电子版,以及您的姓名、身份证号、原专业、预报名专业、联系电话等报名信息。
各部门辅导员要跟踪学生报考动向,负责为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军人收集2023届在中原报到的毕业生相关证明材料。 每位辅导员负责审查原始文件。 各院系只需提交学生签名复印件和《冀中职业学院2023年专科至学士学位各类考生资格审核材料汇总表》一份。 请于2月10日将资格审查材料及各类考生汇总名单按院系报送学生工作处。 (2)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 2月12日9:00至2月15日17:00,各类考生登录系统,使用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按照系统要求设置密码,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及照片,等待资格审核。 (三)资格审查。 高职院校(专科)应届毕业生在网上登记相关信息后,系统将对其信息进行审核并与学籍数据进行比对。 经审核通过并经候选人本人确认后,方可申请。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贫困家庭应届职业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含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在网上登记相关信息并提交至来源学校。 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取得相应资格。
四、网上报名相关要求 各类考生登录系统后,须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选择报考专业(招生计划将于2019年12月17日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2月25日),并填写相关信息。 确认提交后,申请信息不可修改。 如果未确认提交,申请信息将无效。 考生提交信息后,系统将核对原专业与报考专业的对应关系,并反馈审核结果。 请您及时查收。 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在线支付。 若系统审核不通过,请等待所在学校审核。 若学生所在学校审核不通过,请根据系统提示及时修改相关申请信息。 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支付。 特别提醒:为保证本科层次培养质量,根据专业兼容的原则,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一般应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艺术类(声乐)相对应。音乐、器乐、舞蹈、表演相关专业),体育、医学、护理、助产专业学生不得跨学科、跨专业申请。 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有关要求(教高[2014]7号)和国家《护理条例》 》,报考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中医、针灸推拿专业)、护理助产专业的,原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 退役军人报考的本科专业原则上应与所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相对应。 如有跨专业申请,请于2023年2月8日前向所在院系提交《冀中职业学院2023年副学士学位跨专业申请表》。因自愿跨专业报名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院自行承担。候选人自己。 各院系于2023年2月10日将本院《冀中职业学院2023年专科转学士学位跨专业申请表》及汇总表报学生工作处。
五、诚信考试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生的考前教育,特别是《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依法处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让考生及相关人员认识作弊的严重法律后果,引导考生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河北省高考及各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最高包括驱逐。
6.专科至学士学位注册照片。 报考专升本考试考生照片均采集自毕业生影像。 未参加我校2023届毕业生影像采集的同学请及时联系学生工作处老师,按要求补拍照片,以免影响专科后续升本科学位考试。 注册链接。 每位辅导员收集注册学生的毕业生照片(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由各院系整理并于2月10日以电子方式提交至学生办公室。
学生办公室
2023 年 1 月 30 日
附录:
1.冀中职业学院2023年专科跨专业升本科申请表
2、冀中职业学院2023年专升本科考试跨专业汇总表
3.退役军人报考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升学考试承诺书
3、冀中职业学院2023年专升本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