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8日至9月22日
截止日期后将不再提交
公告摘录:
根据学院各部门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共招聘编外人员24名,其中实习导师2名,理论教师12名,助教管理人员10名(具体见附件1:芜湖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招聘编外人员(人员岗位表)。
亲自查看工作清单。
(一)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招聘岗位工作经验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如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时间中断的,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学生在学习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被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现有考试违纪行为并处于停职期间的人员;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并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政政纪处分尚未届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进行司法调查但尚未得出结论;
(六)尚未达到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七)有其他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者聘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在任职时不得应聘构成《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在芜湖公开就业招聘网(//218.22.70.154:9001/web/index.html)和芜湖技师学院网站(芜湖技师学院网站)统一发布,含初审、测试通过的应聘人员名单成绩、体检、考察、拟录用人选。 各链接的名单及其他信息均在芜湖技师学院网站上发布。
(二)注册及初审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申请人应检查注册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下载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将报名表更名为“招聘职位+个人姓名”。 注册表应发送至学院的电子邮件地址:。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9月22日。截止日期后不再另行提交。
网上报名完成后,将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于9月28日前在芜湖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正确。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对弄虚作假或者通过资格审查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伪造、变造有关文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对候选人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要求,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为保证新进人员质量,如确认应聘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将相应取消或减少。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急需职位,可以降低考试费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第三条要求,获得中华技能奖、国家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奖、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技能人才、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全国一级大赛前20名、全国二级大赛前15名)省一级比赛前5名、省二级比赛前3名)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直接通过检查。 通过公开招聘在技术学院任教,担任与其所获得的技能奖项相关的职位。 根据本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聘岗位具体情况,对实习导师岗位报考人员不设考试比例,取消笔试,直接通过考察进行招聘(以实践评估的形式)。
(三)笔试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芜湖技师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以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报考专业课教师岗位、助教管理岗位的考生应当参加。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为保证新入职人员的基本素质,规定最低控制分数为60分。 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不得晋级下一阶段。
(四)现场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根据拟招聘岗位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 若有多位应聘者笔试成绩相同,则择最后一位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以及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和信息进行。 不符合应聘资格要求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被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考生如有空缺,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时间及其他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时,应聘者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明、相关证件、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一)2023年毕业生,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学校或者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资格审查。
(二)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申请考试。
(3)如有工作经验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验的书面证明。
(4)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面试
面试将根据职位以实践练习、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一)实习指导员岗位:以实践方式进行,重点考核掌握动手操作、专业技能和实践训练的能力。
(二)专业课教师岗位:采用试讲形式,重点考核考生的教学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专业技能。
(三)助教管理岗位:实行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面试满分为100分。 计算分数时,分数将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到小数点第三位。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参加同一考官组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考生面试室人数少于2人(含2人)的,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预先设定为70分。 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6) 分数合成
考生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分数合并后,最终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比制,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第三位。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根据招聘计划编号和应聘者期末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期末成绩相同的,则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考虑,如考生各方面成绩相同,则采取补考方式,补考方案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