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划图
战国时期,岭南称百越之地,广西属百越的一部分。公元前214年,秦王朝统一百越,在岭南设置桂林、南海和象郡,其中桂林郡和象郡包括今广西大部分地区,广西称“桂”由此而来。宋初,广西绝大部分地域属广南西路,后简称广西路,这是“广西”名称的由来。元朝,设置“广西行中书省”,这是广西设省的雏形。明朝,广西是当时全国13个布政使司之一,称广西承宣布政使司,广西名称由此固定下来。清朝,设广西省。1949年12月11日,广西全境解放。解放初期设广西省,省会在南宁。1958年3月5日,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此后,广西境内的行政区划虽时有变动,但自治区一级的建置未改变。1978年起,将12月11日(右江苏维埃和红七军成立日)定为自治区成立纪念日。
行政区划
广西共设14个地级市;设109个县(市、区),其中7个县级市,57个县,12个民族自治县,33个市辖区;基层设748个镇,515个乡,61个民族乡。
人口及民族
按照2005年末的统计,广西总人口4925万人,其中常住人口4660万人。
广西是以壮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自治区,也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省(区)。境内居住着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回、京、彝、水、仡佬等12个世居民族,其中广西是全国瑶族人口最多的地区,约有150多万人,约占全国瑶族总人口的60%;是全国仫佬族人口最多的地区,有17万多人,约占全国仫佬族人口的90%;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是全国唯一的毛南族自治县,也是我国毛南族最大的聚居区,有7万多人;广西是我国京族唯一的居住地,京族人口2.15万人,是我国最富裕的少数民族之一。境内其他44个少数民族均有居住。